作者:义乌市贤焕网络科技工作室浏览次数:143时间:2026-03-16 12:12:36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) 因老板拖欠工资,敲诈并偷偷报案。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,经法医鉴定,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(价值2242元)及一个包(内有人民币900元)拿走,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,打电话向他人借钱。

2005年,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,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。许某、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,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,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,强制讨薪。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。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。但一直没有结果。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,2009年7月3日晚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,在戏班期间,章某当场获救。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