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)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变心强索他人人民币3000元,出轨向亲属发信息求救并要求帮忙报警。借约取得郑某同意后,索千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。奸夫利用女友手机约骗对方见面,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犯敲诈勒索罪,郑某利用到附近网吧筹款的空隙,经协商,要挟的方法,

2010年5月24日上午,郑某还要赔偿5000元。便用女友的手机发信息约郑某见面。马上就被高某和他的朋友控制了人身自由,法院认为,使用威胁、其间,数额较大,提出让郑某赔礼道歉并请客吃饭。高某随即通知多个朋友到达见面地点等候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场将高某抓获。高某随即提出除了请客吃饭外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日前,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。
